一、六条总览
先给结论,再逐条展开。这六条的排序是按「出问题的概率」排的,不是按重要性。
二、第一条:甲方是谁
合同的甲方栏通常印着旅行社名称,但盖章处可能是「XX 营业部」「XX 门店」,甚至是空白让你先签。这三种情况性质完全不同。
- 甲方是旅行社全称,盖旅行社公章或合同专用章:正常。
- 甲方是旅行社全称,盖的是营业部或门店的章:门店章不具备对外签约效力,出问题时旅行社可能主张「非本公司行为」。
- 甲方写品牌名或产品名:比如「XX 假期」「XX 专线」,这些可能是产品名不是主体名。要求改写成营业执照上的全称。
还要对一件事:收款账户。合同甲方是 A 社,钱打给个人微信、或者打给 B 公司,都属于主体错位。正规做法是对公账户,账户名与合同甲方一致。
- 「合同甲方和收款账户是同一家吗?能不能开发票,抬头写什么?」——三个答案能对上,主体就基本没问题。
三、第二条:行程单是不是附件
这是最容易被忽略、后果最直接的一条。合同正文里所有关于行程的描述,几乎都会写「详见行程单」。如果行程单没有作为附件签字盖章,那合同里所有「详见行程单」的约定都没有落点——包括住宿标准、景点数量、用餐次数。
正确形态是:行程单单独成页,页脚或页首写「本合同附件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」,双方签字或盖章,并且和合同装订在一起。你手上要留一份完整的、带附件的那份。
常见的几种变形:
- 行程单只在微信里发过,纸质合同没有附。→ 要求打印出来签字。
- 行程单是宣传彩页,上面印着「图片仅供参考」。→ 这种不能作为履约依据,要换成正式行程单。
- 行程单写了「具体行程以当地安排为准」。→ 这句话把行程的确定性抽掉了,要求删除或改成「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可调整顺序」。
四、第三条:购物与自费
这一条的关键不是「有没有购物」,而是「有没有写清」。写清了,你自愿去,那是你的选择;没写清,途中临时加,那是另一回事。
自费项目同理。要看清是「推荐项目清单」还是「必付项目」。有些合同把景区交通、讲解、保险放进「自费」栏,这些其实是刚性支出,不算自费——放进自费栏,会让报价看起来更低。
五、第四、五条:退改与不可抗力
退改条款通常是一张表:出发前 15 天以上退,扣多少;7 到 15 天,扣多少;3 到 7 天,扣多少;3 天内,扣多少。看这张表要注意两件事。
- 计算基数是什么:按团费总额扣,还是按「已发生的实际损失」扣。按总额扣的比例看起来低,实际扣得多。
- 「人数不足」怎么处理:写「不成团可改期或全额退款」的,是对你有利的写法;写「不成团可并团」的,意味着你可能被塞进另一个产品,标准不同。
不可抗力这一条的看点是定义宽窄。列举式(天气、交通管制、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事件)比概括式(「其他不可抗力情形」)要好,因为概括式给了对方解释空间。反过来,对你有利的写法是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行程变更,未发生的费用应退还」——有这一句,说明对方愿意承担退还义务。
- 把退改表按你的实际出发日算一遍,算出「如果明天取消,我损失多少」。这个数字比条款文字更能说明问题。算出来超过团费三成的,值得再谈。
六、第六条:争议解决
平时用不上的条款,出问题时决定成本。要看三样:
- 投诉电话:合同上应该有旅行社的投诉电话,也应该知道 12345 和文旅部门的投诉渠道。两者不冲突,先内部再外部。
- 管辖约定:写「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」是常见做法,对你不算不利但会增加成本。写「由乙方所在地」或「合同签订地」,对你更方便。
- 仲裁还是诉讼:约定仲裁的,就不能再起诉,且仲裁费用通常高于诉讼。这一栏空白的,默认走诉讼。
还有一个常被漏掉的:合同末尾的「补充约定」栏。这一栏是手写空间,也是唯一能改格式条款的地方。想加的东西——地接社名称、导游是否为本社、退改的特殊约定——都写在这里,双方签字。写在微信里的承诺,事后证明力弱得多。